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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选教职工代表应当履行哪些民主程序?

2018年10月09日 16:35  (点击次数:

   补选教职工代表应当履行哪些民主程序?  

答:教职工代表因离职、退休、调离本校等原因造成缺额时,可以经过补选补足缺额。补选代表应当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先由代表团(组)写一份书面报告送校工会,说明补选代表的数量和理由,经校工会委员会认可后,在原选区内,按选举教职工代表的民主程序补选。补选结果报校工会。由校工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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