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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2020-12-14 18:30  

各分会:

一年来,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有力促进了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上级工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20年度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从基层分会中评选6个。

2.“模范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工作者”各分会按10%的比例推荐;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按5%的比例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3.从获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党政领导干部中评选6名“优秀工会之友”。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分会认真组织工会干部和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团结和谐。广大会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学习,爱岗敬业、务实进取。

2.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并支持分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分会组织机构健全,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委员分工明确,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及时足额缴纳会费,经费开支合理,档案资料完备。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会各项工作受到广大会员的好评。

4.切实加强维权服务职能,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 “送温暖”活动,帮助本单位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慰问伤、病住院教职工。

5.积极推进以二级“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按时召开二级“教代会”,将二级“教代会”列入单位党政重点工作,并认真落实教代会决议和提案。对本单位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6.积极开展“教工小家”建设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各项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7.认真做好女职工工作,关心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8.积极参加校工会主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和竞赛,较好地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模范工会小组基本条件

1.经分工会研究校工会批准成立工会小组1年以上。

2.小组会员团结协作,能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各项文体、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3.积极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4.热心为群众办好事、办事实,做到及时收缴工会会费,认真完成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并能起到表率作用,成绩显著。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基本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开展“建家”活动,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努力学习工会业务知识,能胜任和完成所担任的工会工作,能积极组织带领广大教职工开展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3.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4.积极落实二级教代会制度,带头参与民主监督与管理工作。

5.截止2020年12月,担任工会职务1年以上。

(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本职工作,良好履行岗位职责,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及“新冠”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3.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顾大局、识大体。

4.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强的集体主义思想,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能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会员普遍好评。

(五)优秀工会之友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模范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

2.遵守《工会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积极主动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从制度上、政策上和行动上把更多的资源手段赋予工会组织,为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创造良好条件;

3.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重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提高职工素质,保护和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

4.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主动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积极解决职工群众困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完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

1.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

2.基层分会不按期换届选举,组织机构不健全;

3.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制度机制不落实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截止2020年12月,全职连续在岗时间不足一年的。

三、评选要求

1.各分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照条件,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逐级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2.申报工会先进集体的分会要对照评选条件和《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比标准》(见工会网页)填写《工会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校工会组织评选后报校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

3.模范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民主评议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优秀工会之友由6个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各推荐1名。

5.各分会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模范工会小组登记表(附件3)、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附件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5),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校工会办公室。

四、表彰及奖励

评选出的各类先进,校工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2.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河南科技学院模范工会小组登记表

4.河南科技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5.河南科技学院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6.河南科技学院优秀工会之友登记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 “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模范工会小组

优秀工会工作者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生命科技学院分会

1

2

6  

经济与管理学院分会

1

1

3

机电学院分会

1

1

4

食品学院分会

1

1

4

动物科技学院分会

1

1

4

园艺园林学院分会

1

1

4

资源与环境学院分会

1

1

4

信息工程学院分会

1

2

4

化学化工学院分会

1

1

4

艺术学院分会

1

2

4

服装学院分会

0

1

2

文法学院分会

1

1

3

教育科学学院分会

0

1

2

数学科学学院分会

1

1

2

外国语学院分会

1

1

4

体育学院分会

0

1

3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分会

1

1

1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分会

1

2

3

新科学院分会

0

1

0

人工智能学院分会

0

0

1

继续教育学院分会

0

0

1

机关一分会

1

2

4

机关二分会

1

1

5

机关三分会

1

1

4

机关四分会

1

1

3

机关五分会

1

1

6

校工会、工会委员会

0

2

0

合计

20

31

83

附件【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附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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