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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关于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关爱行动的通知
2024-06-19 10:39  

全校各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要求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豫卫疾[2017]35号),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下发了《河南省高校教职工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心理健康关爱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对我校工会会员开展心理健康关爱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校工会将利用“河南省高校工会会员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为有需求的工会会员进行免费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档案。根据自愿的原则,请有需求的会员使用手机微信扫码(下附)进入该平台后选择学校、所属工会(部门)名称,填写个人资料后开始检测。为保护个人隐私,平台采用三级加密,所有的检测均不需要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个人检测完毕后可立即查看、下载《个人心理健康评估报告》,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都无法查看其个人信息和报告。

2.心理咨询服务。个人可通过平台“我的”点击“心理咨询”申请一对一心理咨询,每人可享受五次免费专家心理咨询。

3.团体心理辅导。根据工作需要,校工会将适时邀请平台心理专家为有需求的教职工不定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届时校工会发布通知,个人可在接到通知后报名参加。

4.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校工会将适时组织心理专家为广大教职工开展线上心理知识直播讲座、在线互动式心理课程、心理工作坊、家庭教育在线直播课程等活动。

5.高级心理健康指导师培训。根据教职工需求,校工会每学期将为教职工免费提供高级心理健康指导师培训1次(培训免费,如果需要考取高级心理健康指导师证书,则需另外交考核费1500元/人)。

6.转介服务。由平台负责为有需求的会员免费提供专业医院心理专家转介绍服务。

7.检测时间。根据自愿的原则,请有需求的工会会员920日24:00之前通过“河南省高校工会会员心理健康服务平台”进行心理测评。

心理健康涉及个人生活状态、工作效率和幸福指数,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态是个人幸福生活和快乐工作的前提。校工会将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的统一组织下,做好教职工心理健康关爱行动,请广大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

附:注册二维码

河南省高校工会会员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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