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豫教工〔2014〕11号)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工会、教务处研究,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工会总体负责教学技能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相关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竞赛活动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竞赛活动。
二、竞赛科目
2014年省教育厅、教育工会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共设3个科目:汉语言文学与传媒科学、建筑工程学与机电工程科学、生命科学。(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竞赛程序
因本次教学技能竞赛时间紧、任务重,又临近期末考试,经研究决定,本次教学技能竞赛学校不再单独组织选拔,请文法学院、机电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园艺园林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参照学校5月份组织推荐的全国教学技能竞赛选拔赛参赛和教务处组织开展的学校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成绩,结合本单位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观摩教学活动及学生教评等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名额组织选拔推荐,报工会办公室审核后推荐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
四、奖励
1.根据豫教工[2014]11号文件精神,本次竞赛高等院校组拟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210名;二等奖220名;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
2.对特等奖获得者,原则上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观摩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予以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省级一等奖获得者,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和各参赛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市总工会有关部门协商,参照省里给予相关的市级荣誉称号。
五、竞赛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2.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3.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学校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
5.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对教学能手、教学骨干、教学新秀、教学标兵的宣传力度,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组织推广应用。
6.教学技能竞赛,要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参赛者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为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竞赛活动小结一份(含电子版), 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参赛人数、评审原则和方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2.参加竞赛者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 (A3纸双面打印);(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3)所授科目教案 1份;(4)2012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音影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报送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必须用A4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3.单位小结和参赛选手个人材料请于2014年6月25日之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张书响。联系电话:3040304 13569847376
附件:
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