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院工字[2023]3号
关于开展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总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部署要求及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五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时代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励我校广大女职工竭诚履职、积极作为,校工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在全校范围评选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3个。
2.评选优秀女工干部10名。其中各分会委员会评选8名,
校工会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评选2名。
3.在全校范围按5%的比例评选女职工先进个人41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以院(系)、部门和工会小组为评选单位,参评单位女职工比例不少于50%或女工人数30人以上(含),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或“新冠”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2.优秀女工干部:符合优秀工会工作者基本条件。
3.女职工先进个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技推进、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4.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要优先考虑在国家或省、市级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在市级以上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岗位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5.截止2022年12月,参评先进集体的单位成立1年以上,先进个人连续在岗工作1年以上。
三、推荐评选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推荐在重大项目、高水平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的严肃性,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含已经处理但是在影响期的)不得推荐。
4.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推荐表一式2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莹莹 电话:3040304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先进女职工名额分配表
2.河南科技学院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河南科技学院优秀女工干部推荐表
4.河南科技学院女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表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女职工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先进女职工名额
|
生命科技学院分会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分会
|
2
|
机电学院分会
|
1
|
食品学院分会
|
2
|
动物科技学院分会
|
2
|
园艺园林学院分会
|
2
|
资源与环境学院分会
|
2
|
信息工程学院分会
|
2
|
化学化工学院分会
|
2
|
艺术学院分会
|
3
|
服装学院分会
|
1
|
文法学院分会
|
2
|
教育科学学院分会
|
2
|
数学科学学院分会
|
1
|
外国语学院分会
|
3
|
体育学院分会
|
1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分会
|
1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分会
|
1
|
机关一分会
|
1
|
机关二分会
|
2
|
机关三分会
|
1
|
机关四分会
|
2
|
机关五分会
|
2
|
总 计
|
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