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1]20号)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严格审核、专家考核推荐,并经校第八届工会委员会通过,决定拟推荐我校胡建和与夏小静同志为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带徒”标兵候选人,特此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校工会或校纪委反映情况。
电话:校工会3040304
校纪委3040279。
校工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