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字[2019]37号
各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团结动员我校广大职工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活动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19]33号)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推荐“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模范职工小家”原则上从历年校级模范教工小家中推荐。
2.优秀工会工作者原则上从历届校级优秀工会工作者中推荐。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从优秀基层分会工会会员、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骨干中推荐。
4.“优秀工会之友”从给予工会工作模范地关心支持的党政领导干部中推荐。
已经获得省系统或省级以上的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模范职工小家”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基层分会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壮大,职工入会率不低于90%;
3. 基层分会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务公开、会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
4.基层分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好,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教学技能竞赛或劳动技能竞赛,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成绩显著;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 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满意度高。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地执行工会各项制度,完成工会各项任务;
2.理想信念坚定,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带头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推进政务公开和集体协商,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忱服务教工群众,推动巩固完善工会阵地,搭建服务职工活动载体,为职工解难题办实事,在工会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受到职工广泛信赖;
4.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善于学习钻研,团结带领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教工队伍;
5.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带头落实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培育壮大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
6.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在近三年来的会员评议中获得满意等次。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
2.理想信念坚定,团结友爱,艰苦奋斗,勤于学习,勇于创新,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受到职工广泛认可;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主动担当,甘于奉献,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解难题办实事,高标准完成工会工作任务,受到职工广泛信赖;
4.认真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
5.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任劳任怨,主动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诉求, 密切联系职工群众, 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四)优秀工会之友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模范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
2.遵守《工会法》等劳动法律法规,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积极主动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从制度上、政策上和行动上把更多的资源手段赋予工会组织,为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创造良好条件;
3.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重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提高职工素质,保护和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
4.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主动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积极解决职工群众困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完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五)所在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
1.最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职业病危害严重,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
2.基层分会不按期换届选举,组织机构不健全;
3.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制度机制不落实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三、推荐名额
1.模范职工小家1名
2.优秀工会工作者1名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名
4.优秀工会之友1名
四、推荐程序
1.申报。(1)模范职工小家由分会按条件自愿申报。(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分会根据条件推荐候选人1名。(3)优秀工会之友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由校工会和分会各推荐候选人1名。
2.审核。校工会对申报材料和所有候选人进行审核汇总。
3.评选。校工会委员会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报校工会
主席办公会议研究。
4.公示。拟推荐名单在校工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上报名单,上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会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意见,坚持把申报和推荐过程变为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2.坚持标准,从严申报。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基层分会申报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必须经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率达不到90%的不能申报。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申报和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登记表(附后)、候选人主要事迹(500字以内)。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和候选人事迹,于12月25日12点之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虎燕子 3693606 刘国勇 3040304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