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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的通知
2018-03-07 15:34  

各分工会:

按照新乡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新乡市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新工办字【2018】8号)文件要求,新乡市总工会决定在今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并授予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根据我校情况,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必须是以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我校一线工作,奋发有为、兢兢业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教职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调结构、稳增长,企业技术改造、新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中国制造2025”,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在工作岗位上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节能减排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以及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增进民族团结,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抗击重大灾情,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9、在新乡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10、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11、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根据通知要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的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各分工会择优推荐候选人2名(中级及其以下职称至少1人),工勤技能人员不受职称限制。

三、推荐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候选人经分工会推荐后,报校工会。

2.学校召开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提出初步意见后,报校党委研究,公示后上报。

四、评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3.要严格标准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五、材料报送

1.各分会于3月14日下午5点前将候选人《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简表》20份(含电子版)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报校工会。

2.联系人:龚俊朋   电话:3693606。

附件: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简表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附件【05附件:新乡市五一奖章候选人简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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