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第四届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教代会领导下的民主监督、教职工住房分配、生活福利、提案工作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
1、参与研究制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并按规定负责实施;
2、督促、检查二级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情况。
3、监督学校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特别是对重要投资项目及有关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听取并反馈广大教职工对学校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意见和建议。
5、按教代会职权做好民主监督工作。
(二)教职工住房分配委员会:
1、参加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负责收集教职工对住房分配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草案,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
2、监督房管部门对教代会通过的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了解每次分房的全过程,需要时可调阅分房的有关资料;
3、接受教职工对分房或调房问题的投诉,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助调查。
(三)生活福利委员会:
1、参与制定和修改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办法,注意听取和组织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馈;
2、监督检查福利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3、调查研究教职工关心的生活福利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4、参与讨论决定集体福利问题。
(四)提案工作委员会:
1、负责收集提案,并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审核,分析研究,决定是否立案。对正式立案的提案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2、对落实到有关部门处理的提案进行跟踪检查;
3、将提案处理结果以书面等形式向提案人反馈,并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4、在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征集、分理、立案及处理结果。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0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