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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学院工会财务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03-22 11:25  

院工字 [2019]12

各基层分会: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财务报账管理办法》已经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河南科技学院工会财务报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报账行为,方便各基层分会办理报销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河南科技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结合校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进一步增强财务预算观念,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各项经费开支要以国家财经政策及财务规章制度为依据,突出服务广大会员为重点,以预算项目为导向,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二条  工会经费实行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在主席授权下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坚持大额资金支出事前报告制度。购买大宗物品等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严格审批手续,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校工会主席审签制度。

第五条  明确报账人(经办人)、审批人的责任。报账人为经费开支的具体办理人,要为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批人要在单据上签署具体意见和签批日期。基层分会主席对本分会的业务开支负领导责任;校工会主席对所审批的费用开支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  报销的手续

第六条  报账人到工会办理报销业务时,应持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在《粘贴单》上填写原始凭证张数、业务内容、用途、时间、大小写金额,单据上应有报账人、分会主席的签名,使用定额发票时应附发票查询结果及必要的审批资料。

第七条 凡涉及购置固定资产的,无论经费来源如何,均为学校工会的国有资产。超过1000元的物品,购置部门需在报帐时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工会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到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  对大型物品购置项目,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履行招标程序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  金秋助学、困难救助(帮扶)、奖金、劳务费、讲课酬金等,一般通过个人银行账号支付,特殊情况可使用现金支付,领取时应填写《领据》,注明领款人姓名、领款事由、金额,审批人及领款人签字。

第三章  报销的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十条 工会经费使用审批权限

(一)校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由分管副主席审批后报校工会主席签批方可报销。

()基层分会的经费包括:工会下拨会员会费部分、工会下拨的经费、参加工会开展活动获得的奖金、承办活动费等。该经费是校工会根据学校当年的工会经费收入状况给各分会分配的自主使用经费。各分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全年的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各分会应合理规划全年费用。

(三)基层分会经费开支,3000元以上(含)的活动项目,应事先提交书面活动方案和经费使用预算,经校工会分管副主席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工会同意不得擅自承接会议。经批准承办会议的费用报销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出差审批程序及权限

工会工作人员公务出差按《河南科技学院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第四章  报销票据的要求

   第十二条 报销票据的要求

(一)发票:取得的发票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并加盖经销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是厂家、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方可有效。所有报销用发票原则上统一使用机打发票。个别小额开支(1000元以下)且无法提供机打发票的可以使用定额发票,使用定额发票时必须同时提供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截图。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取得的收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且加盖有财政部门的收据监制章,收款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有效。

(三)取得的发票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内容(物品品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定额发票或物品内容较多发票无法填列时,可附加盖有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应与发票或收据上的公章一致)的清单;发票上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发票内容不得有任何涂改和挖补。

(四)取得的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和金额。经营单位和采购人不得人为将经济业务进行拆分(大额分为多份小额)以规避监督。

(五)发票填写的经济业务,必须同该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一致。

(六)取得的票据填写有错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新开具。票据如有遗失,应凭原发票开出单位提供加盖财务章的证明,方可按发票遗失办理报销手续,证明书中应注明原始票据的号码、时间、经济业务内容和金额,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并附原始票据存根联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签批,方有效。

  (七)车票遗失,需由出差人写出情况说明(说明包括车票的时间、车次、出发地、目的地、票价等信息),知情人或者同路人签字证明,所在分会主席签批后,由校工会主席签字,方可有效。

(八)发票复印件只能作为票据的辅助说明,不能直接作为报销凭证。

(九)报账人必须对所取得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包括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发票真伪)。

(十)票据的整理、粘贴方法:票据正面朝上,整齐分类粘贴在底部《粘贴单》上,奖品发放的项目票据,必须提供领取人本人签名的单据,签名表上面的商品数量与发票必须一致。票据粘贴的面积不超过粘贴单的面积,再将各项费用支出金额分类汇总,填写在首页《粘贴单》相对应的栏目里。

(十一)报销审签:办理各类报账业务时,必须使用由学校统一印制的《粘贴单》、《出差审批单》、《出差旅费报销单》、《领据》等单据;在签字手续上,批准人、报账人签字齐全的单据方为有效单据。

(十二)所有费用支出要及时报销,原则上活动结束后超过六个月不予报销。

第五章  报销的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 校工会报账结算原则上使用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特殊情况且金额较小(1000元以下)的项目支出,可用现金结算。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现金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单笔业务或多项活动同一收款单位结算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的,可用公务卡结算;2000元以上均须提供收款单位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的开户名称和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上的开票单位必须一致),通过转账结算。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文件或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或者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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