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20﹞3号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河南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河南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
为认真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民主评议的意义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教代会的重要职权,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有效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措施。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有利于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学校内部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有利于实现学校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有利于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同时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河南省工会十五大精神,以有利于发挥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高校管理干部队伍服务。
三、工作原则
1.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高校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与干部的考察任用有机结合起来。
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本着对干部和学校建设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议领导干部,使评议工作评出团结、评出干劲,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力,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四、评议对象和时间
评议对象:我校现职校级领导干部和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评议时间:原则上每两年评议一次,在年度召开的教代会上进行。
五、评议的内容
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德:主要指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
包括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否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能否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教职工及各方面的监督;能否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善于同领导成员合作共事。
(二)能:主要指领导干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开展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水平和决策能力;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能力。
(三)勤:主要指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包括能否勤政敬业,勇于奉献,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能否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真抓实干;能否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否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绩:主要指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综合体现
主要是看完成主管工作目标的数量和质量。能否完成年度内的工作目标,能否做到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成绩突出,效果好。
(五)廉:主要指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及廉洁从政的表现
主要是看干部为政是否清廉,有无违法违纪、以权谋私现象。
六、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一)准备阶段
1.教代会成立评议领导干部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中应有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教代会代表参加),制定下发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通知和安排意见。教代会召开前,工会应提前7天书面告知被评议人。同时,被评议人按要求做好述职准备。
2.宣传培训。由评议领导干部专门委员会和校工会分别对被评议领导干部和教代会代表作思想动员,宣传民主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明确民主评议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提醒被评议领导干部认真做好述职准备,撰写述职报告,帮助教代会代表全面提高民主评议政策水平和思想水平。
(二)述职和评议阶段
1.召开教代会,被评议人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做述职报告。也可以不做大会述职,只提供书面述职报告材料。
2.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教代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填
写评议表,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代表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被评议人不参加评议会。
(三)汇总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
由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专门委员会按被评议人分别汇总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并形成书面材料向教代会主席团报告,经教代会主席团同意后,报学校党委。
(四)向被评议人反馈评议意见,被评议人提出整改措施
评议结果由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专门委员会向被评议人反馈。被评议人对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意见,要逐条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专门委员会还应将民主评议结果、领导干部提出的整改措施,向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报告,并通过他们向本单位代表传达。
七、组织领导
(一)开展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是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的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工会、组织、纪检、人事部门具体参与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指导的工作机制。
(二)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有教代会团长会议提名,教代会代表表决通过,报学校党委批准。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其成员由教代会代表、工会、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占半数。主要职责是:拟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对民主评议干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整理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起草评议工作总结,并向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报告;监督检查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
八、具体要求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工会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抓好抓实。在实施中,要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处理好坚持群众路线与坚持党管干部的关系,使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始终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二是要处理好评议人和被评议人之间的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和领导干部两方面的积极性。三是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要组织教代会代表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干部政策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认真履行好民主权利。严禁借评议泄私愤,或对提意见者打击报复等不良现象出现。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河南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院党字﹝2010﹞52号)同时废止。各分会参照本办法认真做好二级教代会民主评议本单位领导干部工作。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