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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教职工福利费管理暂行规定
2010-09-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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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教职工福利费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做好教职工福利和生活困难补助工作,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生活的关心,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对教职工福利费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福利费的来源和管理

教职工福利费的来源是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按照我校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3%核定,由财务处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

福利费专款专用,由人事处统一管理和使用。

福利费年终如有节余,包括历年的累计节余,均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二、福利费的使用原则

(一)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

(二)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三、福利费的补助对象

教职工福利费的补助对象为学校在职职工。

四、福利费的使用范围

(一)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二)教职工特困补助。

(三)慰问患病住院教职工。

(四)春节慰问困难职工费。

(五)危重病人住院期间的陪护费。

(六)女职工卫生费。

(七)教职工集体福利及设施建设费。

(八)其它特殊情况的开支。

五、福利费的使用审批程序

(一)一般生活困难补助及特困补助审批程序:一般困难补助,原则补助数额在500-1000元左右,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所在单位研究,由人事处审批;天灾人祸等引起的特别困难补助,原则补助数额在2000元左右,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研究,报主管校长审批。

(二)慰问患病住院教职工:教职工因病住院,由所在单位报人事处,一般教职工由人事处、工会等前往慰问;处级干部、高级职称的教职工由主管组织的副书记、分管校领导及工会主席带领组织部、人事处、工会前往慰问。属统战对象的处级干部、高级职称人员,统战部随同慰问。

(三)危重病人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关于陪同危重病人的暂行规定》执行。

(四)春节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依据每年福利费使用的情况,由人事处拟定计划,报校领导研究后,决定慰问对象和使用额度。

(五)对教职工集体福利及设施建设等重大开支,由校福利委员会研究决定。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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